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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保函

担保: 担保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,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,或中标后不签署工程建设合同的,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。

 

履约保函

应劳务方和承包方(申请人)的请求,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(受益人)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。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,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%~10%的款项。

 

预付款保函

业主支付给承包人或供应商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时,由承包人或供应商向业主提交的担保,保证其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,以及按合同约定配合业主全额扣回所预付的金额,不将预付款挪作他用。预付款的担保金额由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确定,一般为工程建设合同价格(中标价格)的5%-30%。

 

量保函

由担保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,保证承包商在工程质量保修担保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担保。由业主与承包商在合同中约定,一般不应超过工程合同总造价的5%。

 

预售资金监管保函

指担保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,受益人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,用于保证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,确保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的保函。

 

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

指业主、承包商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相关主管部门(受益人代表)提供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证。

 

业主支付保函

为保证业主履行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,由保证人为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,保证业主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担保。业主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,应当向承包商提交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。